目前国家对科技和工程技术人员越来越重视,国企和民企人员构成中除领导职务外,多数由工程和技术工人组成,但此类人员发展通道有限,有可能一生只坚持做一件事,这做精神值得鼓励,从物质和精神进行大历度支持。
一、存在问题
企业是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集中地,职称评聘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健康快速成长的重要措施。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关乎其切身利益,因而备受关注。但目前企业单位岗位设置主要采取结构比例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的办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许多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多年的工作积累与努力,取得中高级职称,但因岗位职数的限制,多年甚至到退休都未能聘任,这势必影响工作的积极性,甚至形成工作矛盾,另外,企业和事业单位职称不互认,例如高校理论水平较高,企业一线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术实践水平和实操能力较高。
二、建议
1、在原专业技术岗位职务比例的指导性结构标准的基础上,企业单位适当增加中高级职务岗位聘任职数的比例。
2、在年龄和工龄上设立一个缓冲期。对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因受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限制未聘用到相应等级的,可先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因受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限制未聘到相应等级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对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政策的倾斜。即对在生产一线或县(区)级与乡镇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可直接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享受放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政策的专技人员必须是各企业单位的在岗人员,岗位必须是在各企业单位核准的系列内;对聘任后考核不合格或不认真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取消其享受放宽政策的聘用资格。
5、加强企业与事业单位的互认程度,促进人才流动和互补,拓宽人才发展通道,提升全社会对技术人才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