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快速增长,对健康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不仅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体贴。在医院内,除了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外,患者对于医院的服务关注度也在逐渐提升,即从单纯的治愈疾病、寻求技术性医疗服务为主,逐渐转变为注重就医感、环境和流程等人文服务内容,这就是医学兼有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双重属性的特点。
2.《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国家卫健委201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通知和考核指标,北京、上海、吉林、天津、四川等地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医务社会工作的政策文件,越来越多的医院成立社会工作服务部门;
3.一项调查显示,医护人员面临的职业压力普遍增高,工作强度大、突发事件多、报酬低、晋升机会少等过度压力导致产生疲乏、焦虑、抑郁、工作能力和工作满足感明显下降、医患关系紧张、离职等现象不断增多。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今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近300例之多(其中不乏个别伤医事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尤为明显,且有向基层医疗机构扩展之趋势,全面提升和改善我市医疗服务质量、加大医护人员关心关爱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非常重要和紧迫。
二、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滞后,重视程度不够。治病、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病而不重视人,只重视技术而不重视人文,是构成医患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在有些医疗机构中,医疗活动只强调依靠仪器设备,忽视医生与患者的交流,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体验不到医务人员的仁爱与关怀;部分医院将医护人员或管理人员转岗成立为医务社工,首先专业不对口,缺乏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专业知识,人员与知识结构不合理,其次也无医务社会工作实践经验,一方面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医院特殊的服务对象与工作内容,另一方面缺乏专业的个案、小组等工作方法。
2.我市医务社会工作政策制度保障还不完善。我市于2018年在卫健委的支持下,开始在市中心医院(东胜部)试点开展医务社会工作购买服务,因购买方式为医院经费购买服务、缺乏系统性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等原因,导致现阶段试点工作不能有效延续和扩大服务范围,未能真正发挥“助人自助、全人服务”的医务社会工作作用。
3.财政投入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先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街道社区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强市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构建和谐鄂尔多斯中的重要基础作用;2017年4月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部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项目立项的函》(鄂民函〔2017〕67号)将“医路同行”社会工作服务立项,均尚未明确财政投入机制。
三、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医务社会工作,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是改善医疗服务、彰显医学人文、促进医患和谐、实现医学模式转型的务实举措。医务社会工作关注患者的社会属性,强化人文关怀,有利于弥补生物-医学模式的缺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现医疗服务的“全人”服务目标。国内诸多试点地区和试点医院证明,发展医院医务社会工作,对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作用;既为爱心人士扶助弱势人群提供平台,又为社会深入了解和理解医务工作者、形成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搭建有效渠道;有利于优化执业环境,预防、疏导和化解医疗纠纷,缓解医务人员压力;有利于统筹社会资源,降低医疗机构非正常开支,提高医疗机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建议尽快完善出台推进医院医务社会工作的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利用3-5年时间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会工作部门(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在就诊人群密集的门急诊及儿科、肿瘤、老年病、康复科、精神等有需求的病区设立医务社工服务站,配备专兼职医务社工,广泛招募志愿者,协调解决患者诊疗、生活、法务、援助、心理疏导、志愿服务、健康照护、健康管理、临终关怀等相关需求,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3.建议健全医务社会工作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医务社会工作财政投入机制,本市各级财政要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开展的医务社会工作相关经费纳入部门预算,重点保障人才培养、组织管理、督导考核、示范项目培育等事项;各医疗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医务社会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保障专业人才薪资待遇,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