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及分析(理由):
AED是自动体外除颤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的简称,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人数超过55万,这意味着平均每天约有1500例患者因猝死离世,其中约90%发生在医院以外的公共区域。对于心脏骤停,最常用的急救方法是进行心肺复苏急救术,它是全世界公认的“救命第一要术”。但心肺复苏有“黄金4分钟”的治疗窗口期,每延迟一分钟,救助率就减少7%-10%;超过4分钟,患者的大脑就会出现不可逆转的损害;10分钟后几乎没有救助成功的可能,而AED被称为心脏骤停急救中不可或缺的“救命神器”。研究表明,遇到有心脏骤停情况发生时,人们在进行心肺复苏术的同时使用AED,可使抢救成功的概率达到70%。
目前,我市在公共场所AED数量及密度仍有巨大缺口,在城区AED投放数量仅有3处,即市客运总站、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市野生动物园,机场、车站、学校等大型公共场所总计投放50台。虽然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配置AED,但是在AED的配置标准方面,还未有明确规定和要求,这样就对购置和配备AED工作造成困扰,如:按照什么标准配置AED,AED应该配置几台较为合适。据统计,“黄金4分钟”的存在要求AED要在4分钟之内能够送到患者身边,这就意味着,至少每400米就要配备一台AED。同时,公众缺乏必要的急救知识,以及对于AED的使用技能的匮乏等实际情况着实不容乐观。加大AED在公共场所的配置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急救素养和能力,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能力和生活质量、提升我市整体应急救护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议:
1.增加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将AED的配置管理和使用列为政府民生工程,AED的购置、后续维护、更新以及培训、宣传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给与一定财政政策支持或项目支付,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比如捐赠、自行购买等。
2.政府主导,制定AED配置政策
由政府主导,制定相关购置政策和购置标准,将AED配置纳入企事业单位急救布局规划中,自上而下购置和配备AED,更好地推动AED的普及和应用。
3.做好公共场所AED的规划及布局
加快谋划,全面布局。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急救条例相关要求,立足实际,科学布局,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全市公共场所,特别是人口流动量较大的机场、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配置AED,并逐步普及覆盖公园、景区及大型购物商场等公共场所。同时,通过网络建设,让120指挥调度中心迅速收到AED使用信息,能就近快速派出救护车。
4.加强宣传,推广普及使用AED
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加强对广大民众急救知识的培训和宣教。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新闻媒体、电视、广播、宣传栏、微信等,多途径、多层面向大众普及公共急救知识,还可通过免费为广大市民,尤其是对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相关培训,组织相关急救演习等,引导公众熟练、正确地使用A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