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守政协之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首要前提,是人民政协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新时代政协履职的根本政治原则。在具体履职实践中,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做到与党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协商议政成果,确保政协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从大局出力,确保协商之事真正是党政关注、群众关切之事,确保党委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中。要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好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政协履职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贯彻到政协自身建设的各方面。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类学习形式联动贯通、协同发力,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不断教育和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