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本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做好文化文史资料的征编及出版发行工作和与区内外的协作工作。
二、负责联系本委员会委员和有关各界人士,听取对文史和学习工作的意见。
三、负责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起草工作报告,交流经验材料、文稿等。
四、起草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五、承担本委员会和办公室的文件,文稿分类、编号、登记、查阅处理、催办、印章、实物设备保管工作。
六、做好文史资料书籍的保管、交流等项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