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委员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的起草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本委员会委员就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方面的调查、视察及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与本委员会委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与统战、民族、宗教、对台办、侨联等有关部门联系工作。
四、负责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负责本委员会、办公室各类会议记录、决议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六、负责本委员会及办公室各类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对、收发、传阅、保管、归档立卷工作。
七、负责本委员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工作。
八、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