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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区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

来源:乌兰 李梅荣 苏翠平 郭红英 王培琴 高连山 伊 平 边光霞 山 丹等时间: 2021-08-27 15:52:00

一、存在问题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习俗,是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人们表达喜庆心情增加节日气氛的重要形式。但近年来,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健康意识、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认识和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一些不分时间、不分区域,随意、过量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生活。具体表现在:噪音扰民严重。在一些住宅小区或小区外围底商,每逢传统节日、结婚庆典、商铺开业或店庆活动时,烟花爆竹声震耳欲聋。有的燃放者甚至随心所欲,凌晨燃放。严重干扰了广大居民,特别是老人、儿童、学生、病患等特殊人群的正常休息,影响了居民的身心健康。影响居民出行,伤人、伤车案例频发。随意、大量的燃放烟花爆竹给燃放者本人及过往行人、车辆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车辆损坏案例不胜枚举。加剧空气污染,产生大量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及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使空气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同时还会造成资源浪费,人为产生大量垃圾,不仅影响城市清洁,增加了环卫工人负担,也与社会所倡导的全民低碳生活方式相悸。容易引发火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一些小区空间有限,人员密集,在这种环境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无疑增加了火灾的发生几率,给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二、建议:

1.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行业及产品的日常监管力度和安全审查力度,使产品逐渐向安全、环保方向靠拢;

2.春节等传统节日,市区内严格限制燃放时间和区域。建议各街道及居委会在辖区内划定专门燃放区域,安排物业公司专人或志愿者现场督导,指挥大家有序燃放。同时严格限定燃放时间,比如:春节期间,燃放时间可定为除夕至正月十五,每天限定燃放时间段为:早晨七点至夜间十二点,其他时间内禁止燃放,违反者将予以处罚。

3.举办婚庆、开业庆典等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举办者及酒店方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备,并严格控制燃放时间及燃放数量,如发生扰民投诉及安全事件,活动举办者及酒店方均要承担相应责任。

4.学校、医院、敬老院、党政机关等单位附近及公共场所一律禁止燃放。

5.严禁节假日以外和特殊节庆日以外时间随意燃放。

6.政府出台相关的限产、限购政策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从源头上控制烟花爆竹的产能规模和市场销售量。

7.限定燃放人员年龄,建议12岁以下儿童禁止燃放。

8.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处罚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