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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 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试行)

2021-08-30 14:44:00 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组成员同相关界别党员委员的联系及党员委员同党外委员的联系,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政协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关于推行“四联四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协党组成员+市政协办公室、专委会+界别活动组”为框架,建立健全政协党组成员、党员委员、党外委员联系的沟通联系机制,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切实以党的建设新成效不断开创全市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联系机制

(一)按照市政协“四联四促”工作机制中关于“联党员、促党建”相关要求,在8个界别活动组各设立1个功能型党小组,分别由市政协办公室和7个专委会分别牵头负责组建。每个党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各界别活动组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详见附件)。

(二)市政协党组成员分别联系各界别活动组功能型党小组中的党员常委,党员常委联系所在党小组中的党员委员(详见附件)。

(三)由各党小组组长统筹安排,组织所在界别活动组中的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

(四)联系周期为1年,市政协每年根据上年度委员变动情况对联系制度进行调整。

三、联系方式和内容

充分发挥市政协党组成员和党员委员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表率和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调研视察、界别活动、座谈交流、谈心谈话、上门走访及电话微信沟通等多种方式,广泛加强与联系对象的沟通与交流。

(一)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常委。重点是带动指导党员常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督促指导党员常委带头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指导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新时代政协事业的新理论新观点;及时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适时通报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动态;听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联系对象履职建言情况开展点评;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党员常委联系党员委员。重点是带动指导党员委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督促党员委员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执行纪律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帮助党员委员知情明政,准确把握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听取收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收集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了解党员委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及时帮助反映、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重点是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帮助指导党外委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宣讲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帮助了解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凝聚共识,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听取收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收集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关注党外委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并及时帮助反映、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具体要求

(一)各党组成员要按照联系分工,切实加强对功能型党小组的督查指导,自觉带头参加各项联系活动,每年联系党员常委不少于2次。

(二)各党小组组长为联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联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等,确保联系工作落到实处。

(三)党员常委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积极与党员委员和党外委员密切沟通联系、主动交流思想、分享履职经验,每年联系党员委员和党外委员不少于2次,并将联系情况纳入本人年度履职报告内容。

(四)党员委员要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每年与党外委员联系不少于2次,带动党外委员积极参加市政协的各项活动,与党外委员一起形成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

(五)对联系对象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市政协办公室及时整理完善,以适当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或市政协党组反映,并及时向委员反馈办理情况。